近日,国务院关于印发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未来三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路线图。这是我国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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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新十条”)要求,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每立方米32微克以内。
“新十条”强调:
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
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
(二十八)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
青岛明德环保积极响应政策需求,自主研发生产的M2200型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助力大气环境监测监控。
采用国标方法的小型站,体积小,测得准,无需建设站房,帮助用户进一步加密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大大提升空气监测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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